最近,为了控制离婚率的上升,上海离婚登记预约将改为申请预约,在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网友表示:金钱第一,精神崩溃!
什么是“离婚冷静期”呢?
《民法典》第1077条 :
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;未申请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距《民法典》
正式实施还有近一个月
上海民政部门
将如何予以贯彻落实?
市民政局表示
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
今后到婚姻登记机关
办理离婚登记的流程将优化为:
不过值得注意的是,上述"离婚冷静期"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,诉讼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。
对于存在家暴等情形的,这种情形下夫妻之间往往矛盾较大,实践中当事人多向法院起诉离婚,这样就不存在适用离婚冷静期的问题了。如果遇到家暴,应当注重收集家暴证据,如通过报警、验伤等方式固定证据,向法院起诉离婚,争取尽快判离,而不是不切实际地跟对方拉锯式谈判。离婚冷静期只是给那些冲动离婚的人一剂后悔药,而不是家庭暴力的庇护所。
今年,上海对本市婚姻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,专门研发了针对离婚冷静期的操作模块。市民在“一网通办”上进行离婚登记的预约也将调整为离婚登记申请预约。今后,市民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,可以继续在网上进行预约(含移动端和PC端)。